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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7章 食人魔
作者:长弓6号| 字数:2623| 更新时间:2020年03月13日

七、食人魔

时光犹如脱兔,匆匆不肯停步,转眼间就是六年过去了,金伦已由一个婴儿长成七岁的孩童,弟弟特里斯也六岁了。至从三年前,金伦再也没有在他弟弟身上发现过那股吓人的气息,后来就彻底变成一个再正常不过的小屁孩,也成了他的小跟班。

不过,金伦有很多秘密是不能和人分享的,哪怕他把特里斯当做是自己的亲弟弟。

夜幕悄悄降临,在这个没有电的时代,人们的休息时间大多都很早,只有一些大城市的繁华地区,有着数不尽的魔法灯具,人们才能通宵达旦,彻夜狂欢,像傲莱城这样的边陲小城,就没有这么奢侈了。

忽然,一道黑影借助黑夜的掩护悄悄溜出了城主府,然后如同一道青烟,从城主府直奔城外。

傲莱城自从建城以来,几乎没有发生过战事,守城的几名士兵丝毫没有警惕之心,互相交谈着,说笑着,完全没有意识到一道黑影如同大鸟般拔地而起,轻易地翻越过五米多高的城墙,落到傲莱城的外面。

黑影自然就是金伦了,这些年在城主府待的特别无聊,他已经无数次溜出城主府,但是出城还是第一次。

在他一岁左右的时候,城外不知道怎么出现了一批异族,这些半兽人、地精等低劣的异族翻越了崇山峻岭,出现在在傲莱城外,虽然被史昂城主击杀了大批,但是依旧有一些异族如同杂草般在傲莱城外扎根下来,它们不事生产,以打劫游荡为生,袭击人类村庄、牛畜。

金伦此去就是为了找它们的麻烦,他修的一身武艺,天天憋在城主府装小孩,装的他都快吐了,今天他出来,一则散散心,舒缓一下情绪,二来想找点异族,一展身手,锻炼武技,三则是打着除暴安良、替天行道的旗号,身为城主大公子,总得为治下的老百姓们做点什么吧!

要知道他自从来到这个世界,除了一岁多时奋力掐死那条毒蛇外,连一次像样的战斗都没有经历过,没有经过战斗考验的武学都不是好武学,金伦深深明白这个道理,他想要一场酣畅淋漓的战斗来考验自己,所以他出来了。

七年的不间断苦练,金伦的龙象神功已近练到第五重了。金伦偷偷试过,当他全力运转龙象神功的时候,双臂足足有四千多斤的力气。不过由于躯体没有发育好,他也不敢贸然将神功提升到第六重。

所以地精之类的战斗力为五的渣渣就不用考虑了,金伦想对付的是半兽人,半兽人种族也不知道是怎么形成的,一身恶心的绿色皮肤,矮壮的身躯,天生力大无比,成年半兽人战斗力一般等于二阶剑士,还有一些精英半兽人,从传承中领悟了一种斗气,一般有人类四阶剑士的实力,最厉害的要属半兽人首领,他们的实力一般在五阶左右,金伦拿他们来练手,再适合不过了。

夜晚中寻找这些异族其实很容易,因为它们有夜间聚餐的好习惯,所以只要循着火光,总能找到它们。

金伦一路狂奔,花了一个小个小时时间足足奔跑了五十多里路,终于在一处小丘陵中发现了一群地精的居住地。

悄悄潜伏过去,先弄清楚状况再说,地精的祖先也曾辉煌过,开创了一代炼金王朝,只是如今市面上的地精都已经退化成类人野兽,说是野兽都是夸奖它们,因为它们一点野性都没有,有的只是贪婪、肮脏、猥琐,胆小。

这一群地精大约有五十来个,粗普通地精身高只有一米三、四,战斗力大约比一名贫苦交加的普通人类农民还要差一点,眼前这群地精对金伦而言一点挑战性都没有,原本他想放弃这些异族,毕竟也是和人类长得差不多,如果施加棘手,还真有些于心不忍,金伦到底还是没有见过血的菜鸟,心性方面还达不到一名战士的标准。

不过当他看到地精营地一旁的白骨时,心中的怒火陡然喷发,大约有三十几具人类骨头杂乱地摆放在那里,有大人有小孩,这说明这些地精袭击过人类而且以人类为食,这不禁让金伦杀意沸腾,他握了握手中八十公分长的短剑,决定出手杀了这群地精。

六岁的金伦身高也不过一米出头,八十公分长的短剑拿在手中如同一柄双手剑,他出现在地精面前倒没有引起对方的注意。

地精的智商不高,脑子里面糊里糊涂的,又是聚餐时间,注意力都集中在食物上面,所以它们把金伦也当做是一只地精。

待金伦走进了,一股说不出的恶臭猛烈地袭击着他的嗅觉,好似一群数十年不洗澡的狐臭大汉聚集在一起,金伦恶心的直想吐,连忙用真气封住了呼吸,感觉才好过一些。

这味道,真是不要钱的生化武器,想想那些和地精战斗的战士,真的是很不容易啊!

一群地精围着几口大石锅,眼巴巴地看着石锅,嘴巴里叽里咕噜地说着听不懂的口语,等待开饭。

它们都吃些什么?

金伦好奇地伸头看了看,这一看不打紧,差点又让他吐出来了。

只见几口大锅中冒着热腾腾的热气,里面杂七杂八地放着各种食物,有肉有粮食有树根菜叶,在锅里面用水煮着,沸腾着、翻滚着。这些不打紧,最要命的是几个头骨随着沸腾的食物在水中惊鸿一现,金伦认出了一个莎罗兽的头骨,一个人类的头骨,另外一个竟然是地精的头骨。

地精的头骨,难道这些贪婪的家伙们已经堕落到同类相食的地步了吗?那今天我就化作卫道者,净化这些异类吧!

“杀!”

再也无法忍受,金伦大喝一声,为自己打气,同时拔出短剑,一剑挑翻身边一名叫的最欢的强壮地精。

金伦的意识从手中短剑中衍生,当短剑刺入肉体的时候,那种细致入微的感觉让金伦有些不适应,鲜血飞射出来,染红了金伦的双眼。

我杀人了,我杀人了……

想法和现实是有差别的,以前金伦只想着自己神功大成,如何大杀四方,威震天下,但是今天当他真正将手中宝剑刺入敌人体内的时候,那种金属和血肉的交融让他无所适从,心中生出莫名的恐慌。

自然,他握剑的双手有些发软,大脑一片空白,生在文明社会的他,心态还没有改变过来,一时之间还接受不了这个世界残酷的本质——杀与被杀。

突如其来的杀戮强烈地刺激着这一群可怜的地精们,瞬间地精的营地如同炸锅了一样,地精们胡乱跑开,脸上满是惊恐的表情,嘴里发出尖锐的怪叫,都没搞清楚情况,也不知道它们惊慌的是什么?这也许就是地精生命中的劣根性。

不过还是有几只壮硕的地精在第一时间看清楚了情况,它们是这群地精的最强者和领导者,它们有着不同于普通地精的战斗水准。

就在金伦心中发慌的时候,其中距离金伦比较近的三只地精悄悄拿起手中的兵器在混乱中向金伦袭来。

这些地精的动作自然瞒不过修炼龙象真气的金伦,只是此刻他手软脚软,刺入地精体内的短剑怎么也拔不出来,心里明明很着急,身体却如同打了麻药一样动不起来。

该死,动啊!快动起来啊!

金伦心中狂叫着,三只地精已经走到他身边,互相打了一个招呼,用手中大骨棒和铁剑招呼金伦,大骨棒直接砸向金伦的脑袋,两柄铁剑分别刺向金伦的后腰和心脏。

这三只地精是这个地精营地的最强者,体魄十分强健,已经凭借本能从身体中提炼出一丝斗气,实力不亚于一名人类三阶剑士。

如果被它们击中,不死也得脱层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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