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就许氏兄弟谋财害命案事,经过包拯秉公断理,使受害之家庭得以释怀。可试想从古至今,这钱财、色食之故,于世间亦不知滋生出多少恩怨来。一旦因妄图利己,谋不义之财,以致罹祸临头,纵使万般追悔,已是枉然矣。
这不,一日傍晚时分,待饭食已毕,感暑溽异甚,包拯、祖无择、艾虎不约而同的踱步园艺游廊下纳凉,以求些许安逸,好遣此闲暇。因艾虎手持一把画风别致的崭新折扇,照面就感叹时下虽酷暑季节,可端州城内早晚的街市场面,比及随大人初至端州时的萧条之气已迥然不同矣。此时,得广宁尾随徐闻而至,闻艾虎之言,广宁道:
“自包大人、徐通判赴任端州,不过一载之期,使端州商贾复苏,地方多年来得以少有的清平安定。如今,百姓生计有望,将大人敬若神明,亦在情理之中。”
故而,祖无择感慨道:“记得管子有曰:‘治国之道,必先富民。民富则安乡重家,则敬上畏罪,故治国常富,而乱国常贫。’于地方而言,官吏清廉,施利于民,乃善政之治也!”
当祖无择言毕,不想,艾虎却转而道:“提及钱财利益,使在下忆起许氏兄弟谋财害命案事,若非色、利惹祸,何以种下今日之恶果来?”
对此,包拯道:“只因人以财物为养身之资,以色悦情意,故贪求恋著,自是难免。然以损人利己而谋取,为民者危害于人,为官者危害于世,既有违法度,亦公义不容。”
继而,徐闻言道:“佛曰:‘财色于人,人之不舍。譬如刀刃有蜜,不足一餐之美。小儿舐之,则有割舌之患。’当世人面对财色之诱惑,仁德者矜持知耻,奸邪者纵欲无法,确乎常理。”
在场诸人闻包大人、徐通判之论,无不默默颔首相应。但眼见已是一弯眉月高挂,经人提议后,遂相互告辞,各自回屋歇息不提。
是夜,包拯恍恍惚惚感觉自己就坐公堂,似乎仍在审问许氏兄弟谋财害命案事。忽而,得一秀曼都雅,世罕其匹的年轻妇人飘飘然而至。伊直立于公堂,只见唇边带血,开口未及言语,却吐出一段鲜红的断舌捧于掌中,将面呈包拯之际,包拯就此惊醒,原是一梦。睁眼见晨曦照耀窗外,院内鸟雀鸣叫声不绝于耳。包拯遂起得床来,洗漱毕,待陪同妻小共进早餐。不时,隐隐听闻州府门前登堂鼓雷动,既而就得值班衙役至,叩门禀告其事。于是,包拯忙整顿装束,直升坐公堂,传击鼓者堂下勘问。遂见一名略而立之年,额镢头尖,鼻偃齿露,身材短小,神态憨厚的男子,手持诉状,随二名着装得体,道貌岸然的中年男士,锁一名不过花信年华,虽是下人穿戴,却娇容柔姿,更显几分妖娆,几分媚骨的女子趱入公堂来。
且不待包拯动问,四人已相继拜于堂下,并各自报过姓名来。遂得知那二名中年男士,一个姓名吴肆,一个姓名吴兆升,乃城内阜聿街邻里;然手持诉状的男子唤着程二,他说话忙双手托起诉状,以期转呈知州老爷;那正值青春,姿容娇好,此时却满面彷徨的女子唤着春香,乃是程二之妻。可惜二人容貌、心性相去甚远,难免同床异梦,不滋事端,恐非易事。
此时,包拯已接过诉状,随展开视之,见状辞曰:
“告为入室杀命事:
“极恶张茂七,迷曲蘖为好友,指花柳为神仙。贪妻春香姿色,肆意横行;乘隙鹊巢鸠占,往来无忌。昨日黄昏,潜入卧房,企图侵犯主母霍氏,或主母发喊,此贼畏惧,杀命逃遁而去。乾坤朗朗,祸事横生;罪恶昭昭,邻甲共证。血凝于唇,任挽天河莫洗;赤赤于地,忍看被垢尸骸。今玷污身妻事小,杀害主母事大,恳准正法填命,除恶申冤。
“端州阜聿街吕宅家奴程二。
“康定二年六月~日上告。”
包拯阅过状辞,即将程二问道:“汝主母被强人致死,汝妻子与张茂七私会家中,汝岂不知情弊?”
程二回道:“小的自幼投身吕宅,近年得主母信任,将大小事务尽付小的夫妻照管。此数日小的住庄上理事,昨夜闻此大变,匆匆赶回。遂得邻族吴肆、吴兆升说知,小的妻子与张茂七久有私情,或昨日黄昏,同谋侵犯主母,必定主母不从,故杀害掩蔽其恶。小的对此痛恨不已,待天明即告爷爷台下。小的不知情由,望爷爷究问小的妻子,便知明白。”
包拯转而怒视春香,问道:“汝与张茂七行此污秽之事,已是不法,竟又同谋致死主母,好好从实招来。”
春香道:“小妇人与张茂七有染,此事瞒不过街坊邻里,今既告至爷爷台下,小妇人甘愿领罪。若同谋致死主母,并不曾有。”
包拯仍问道:“汝主母为何而死?”
春香很牵强的回道:“不知。”
包拯见此,命人将拶指取出,掷于伊面前。春香惧怕,忙道:
“爷爷,同谋委实没有,只主母青年貌美,张茂七有垂涎之心,曾对小妇人道:‘汝主母青年,情心正炽,汝可成就此姻缘否?’小妇人道知主母素性正大,毫不敢犯,平日轻易不出中堂,此事必不可为。张茂七听后,又将言语相激道:‘汝是私心,怕我冷落汝的情意,故此不肯。’但小妇人事知难图,毕竟不做,想来必定张茂七私自从事,也未见得。”
就此,包拯随遣都头伯劳领公皂前往缉拿张茂七,并退下公堂,亲率仵作、侍从多人赴阜聿街吕宅勘查。不多时,抵达吕宅,眼前院落深深,曾经阔绰的吕宅冷冷清清,气势落败,人丁凋零。着程二领路,辗转至里屋,门前遇一婢女,约莫豆蔻年华,怯怯的站着守候着。包拯一行人步入卧房,只见房内锦被、纱帐、箱笼井然有序,并无凌乱痕迹。遇害者霍氏就袒身露体横躺于地,近旁倒放着一铜烛台,烛台上可见斑斑血迹。
于是,经仵作查验,乃头部遭钝器重击致死,铜烛台应是作案器具。又见遇害者唇边带血,使包拯忆起昨夜梦境,忙命人掰开其口视之,果然得一段乃咬断之舌头,再细看遇害者舌头并无缺损,必定贼人遭此断舌之病。——想来时下天气炎热,昨日黄昏,贼人借霍氏沐浴时机,潜入卧房躲藏,待霍氏沐浴完复进卧房,猝然遭贼人强行搂抱,并将舌舔入霍氏口内,使彼不能发声,欲图禽兽之行。不想霍氏烈性,或思身已被污,索性咬断其舌,以相抗争。以致惹怒贼人,使其顺手拿起烛台谋死霍氏,潜迹而去。
勘查已毕,包拯命吕宅女仆将霍氏尸身打点入殓后,照例携程二返回州府,再度升堂审问霍氏命案。此时,伯劳已领命将张茂七拘至公堂。但见他本来风华正茂年龄,更长得身姿俊秀,理当不失翩翩公子之气。然如今已跪于公堂,他仍借着空隙左右眄睨,不免有几分轻浮之态。
对此,包拯遂将惊堂木一拍,厉声问道:“张茂七,就昨日黄昏,吕宅霍氏遇害一事,汝可知罪?——还不好好招来,免受刑法之苦。”
张茂七听闻此言,惶恐不已,但却慌忙而决绝的回道:“小人没有的事,何以招认?”
包拯又问道:“既然汝曾有心请春香做脚,怎说没有此事?”
张茂七心头一愣,既而弱弱的回道:“只不过那日与春香一番温馨后,一时的戏言,安能以此诬陷小人。”
这时,吴肆言道:“老爷,因吕宅数年来屡遭变故,如今霍氏乃寡居妇人,听闻身旁惟年幼婢女,叫做秋芳的服侍。若非浮浪子弟张茂七,吕宅又无闲人来往,哪个这等稔熟?”
随后,吴兆升亦道:“老爷,那霍氏自是大家闺秀,听闻其夫故后,更是闺门不出,内外凛然。可张茂七极好风月,街邻皆知,既有心托春香去做脚,到如今还诉什么冤?”
不想,张茂七立即反驳道:“老爷,这是反奸计,分明是他二人作恶在先,如今却掩耳盗铃,改做小人与春香事情,以图诬罔视听,嫁罪小人。”
茂七此话一出,以致双方各自争辩不已。包拯喝令而止,遂转而向春香问道:“汝既未同谋,霍氏遇害时汝在何处?”
春香回道:“小妇人在厨房照顾做工人,只见秋芳来说,小官总是啼哭,主母已沐浴多时,去喊叫不应,推门又不开。小妇人才提灯进去看,只见主母已死,一时间惊动邻族,那吴肆、吴兆升就把小妇人锁住。小妇人想来,毕竟是他二人谋死出去,又故意来看,以图诬陷小妇人。”
至此,包拯思忖到霍氏遇害之时有咬断贼人舌头,可谓关系案情实证,然公堂诸人皆口齿伶俐,无舌伤之症。此案必定别有隐情,遂命俱各收监,待明日再审。
次日,包拯着广宁再往阜聿街吕宅,领霍氏的婢女秋芳来问。然而,却得茂七之父张学,满面憔悴,拖着病态的身躯拜于公堂,具状呈上:
“诉为天劈奇冤事:
“民有冤官为申理,子受屈父为代白。因近日鄙人染疾,犬子侍奉病榻,请医问药,未曾远离。不想吕宅恶奴程二,可怜主母身故,强人无获,陷罪犬子。然恶妻不持节操,是夜未知留宿谁氏,今主母死无证据,安能借以穿凿推原?——恶欲指鹿而为马,法岂易牛而以羊?乞天镜,照飞霜。详情不雨,盆下衔恩。
“端州阜聿街坊正张学。
“康定二年六月~日哀哀上诉。”
包拯看罢,准状。不时,广宁将秋芳领至,见正是昨日守候于遇害霍氏卧房门前之少女,可怜伊懵懂年龄,忽遇此变故,如今面对州衙之威严场面,更加惊魂未定。
于是,包拯将伊唤入后堂,以好言问道:“汝家主母何故而死?”
秋芳回道:“奴婢也不晓得,只是傍晚叫奴婢打水洗浴,又叫奴婢看小官,主母自进去关上门窗洗浴。后来听得脚声乱响,不过半时,便无声息。时久小官啼哭,奴婢去喊叫却不应,门又紧闭,奴婢去找春香姐姐提灯来看,只见衣服未穿,死在地上。”
包拯又问:“吴肆、吴兆升常往汝家来否?”
秋芳道:“并不曾来。”
包拯再问:“张茂七来否?”
秋芳道:“张官人常来,与春香姐姐言笑。”
包拯诘问详细,将霍氏命案有关人犯唤至公堂,斥责道:“今吴肆、吴兆升二人事已明白,与他二人无干;张茂七,即使霍氏之死非汝所为,然汝与春香伤风败俗、辱没门庭事实,终累及霍氏美德,以致横生命案,汝二人恐罪责难逃。”
当张茂七、春香听得此言,已是无地自容。包拯亦不再审,将吴某二人开豁出去,张茂七、春香依旧发付收监;命程二领秋芳回吕宅,处理后事,悉心照料霍氏遗孤不提。
至包拯退下公堂,就霍氏命案经一番考量,唯断舌之征别无线索。遂着人巡查城内医馆,询问郎中,近日有无诊治舌伤者。可一晃多日过去,终无所获,感命案之侦破竟搁浅于此,仿佛已成定局。
然这年正值解试之期,端州城内,已见不少远近学子,陆续的安顿客栈,以待考试。为此,州府亦积极组织官员,协朝廷委派的主考官适时入驻贡院,主持秋闱,选定才士,自是不在话下。
却说解试放榜次日,州府官员包拯、徐闻、陆丰等,与主考官为得解举子设宴祝贺,以示饯行。并于鹿鸣宴会上,歌《诗经·鹿鸣》篇曰:
“呦呦鹿鸣,食野之苹。我有嘉宾,鼓瑟吹笙。
“吹笙鼓簧,承筐是将。人之好我,示我周行。
“呦呦鹿鸣,食野之蒿。我有嘉宾,德音孔昭。
“视民不恌,君子是则是效。
“我有旨酒,嘉宾式燕以敖。
“呦呦鹿鸣,食野之芩。我有嘉宾,鼓瑟鼓琴。
“鼓瑟鼓琴,和乐且湛。
“我有旨酒,以燕乐嘉宾之心。”
就宴席间,包拯、徐闻诸官员见一举子,现年不过二十四五岁,身长七尺有余,姿容不俗,可惜语话不明,舌不叶律,举止亦拘谨反常,以致引人注目。经问得知他姓朱名弘史,此时更显目光闪烁,忐忑不安,竟匆匆借故而去,使包拯甚为疑之。
既而,陆丰向近旁几名举子叹道:“朱友的相貌魁昂,文才俊拔,只舌不叶律,可为此友惜之。不知他是幼年生成,或是长成致疾?”
于是,得陈子厚回道:“诸位大人,那朱弘史原本是个风情浇友,谈吐不凡,舌疾乃近来之事。”说话他将目光转向侧首一名举子道:“记得黄国材贤弟与之交厚,可识弘史兄舌疾之故否?”
那黄国材见问,忙回道:“禀子厚兄、诸位大人,确实,年内晚生与弘史兄同住崇峰里卜馆攻书。忽六月末,记得恰是阜聿街霍氏命案夜间,他留下一书,言家中慈母染疾,当归乡探视,就此不辞而去。一别半月有余,回转之日就见他语话不明,对答不便,相问却不愿提及,亦不知是何缘故,自此常疑神疑鬼,绝人交际。”说罢,他轻叹一声,连连摇了摇头。
待宴会毕,诸生辞去。包拯留黄国材于州府,一面遣伯劳领得二名公皂,携黄国材去请朱弘史,一面传春香至公堂问道:“汝主人之亲眷、朋友中,有姓朱名弘史者否?”
春香回道:“主人在日,曾与一远房表弟朱弘史公子相善,自主人病故,并无往来,只年内与黄国材相公在附近读书。”
对此,包拯忖道:“朱弘史既与吕宅是表亲,曾有往来,此生恰是霍氏命案之夜留书黄国材,不辞而去。回时就语话不明,舌不叶律,必定去舌之故,此与霍氏命案之间岂是巧合?观今日其宴会上乖戾之举,霍氏命案乃其所为,恐无疑矣。”
不久,伯劳领黄国材与二名公皂回,禀告朱弘史现已悬缎于梁,畏罪而死,于其屋内拾得一纸遗言,呈大人过目。包拯遂展开视之,见书成《鹊踏枝》一词曰:
“国色天姿挥不去,茂七春香,勾起吾心楚。魂识缠绵心欲蠹,哪堪玉姹黄昏觑。
“幻梦依稀秋试举,断舌昭彰,惊觉知州语。已是难逃枭首路,今将一命望君恕。
“新科举子朱弘史。
“康定二年八月~日遗。”
包拯看罢,退下公堂,赴崇峰里卜馆将现场勘查过。就霍氏遇害一案,今总算案情已明,遂牒成案卷,并将张茂七、春香发遣问流,以振风化。